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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采集在校生电子相片的通知
各位学员:
接市电大关于2008年11--12月采集电子相片的通知,我校按通知精神,从11月13日开始到12月25日止进行电子相片采集,同学们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将电子相片发给班主任,学校收集后将电子相片刻录光盘上交市电大学籍科。
1、电子相片采集的对象
电子相片采集的对象是2008年春季和秋季有正式学籍的学生及其他还没有电子相片的有正式学籍的在校生(即07级以前(含07级)未照相的同学)。
2、电子相片采集的要求
(1)必须到可以采集证件相片的相馆照相。
(2)蓝底免冠正向相片。
(3)照相时要穿有领子的衣服,不要穿黄、绿色衣服;不带耳环,以免反光。
(4)相片文件名以学生办毕业时使用的姓名和身份证号命名,没有身份证号的用有效证件号码(如军官证、港澳身份证号或台胞证号码等)命名。
(5)电子相片文件类型为jpg,必须先裁剪好再修改为120×160像素的电子相片。切勿修改大小后再裁剪,以免相片变形。
本次采集的在校生电子相片信息将作为我校学生在校期间唯一的电子相片信息,即学生在校期间电子相片信息采用“一片制”,凡学生在校期间参加各类考试需采集电子相片的,统一使用该电子相片信息。因相片是由市电大统一上传,故时间性强,过后不再收集散件,请各位学员认真配合做好工作,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严谨操作。
天河电大
2008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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