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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河电大住宿生管理条例
一、 住宿生必须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晚上11点之前必须回宿舍,如有事不能按时回宿舍,必须提前向老师请假。晚上11点钟以后回宿舍必须到宿舍管理处登记,同时写一份检讨书。如犯三次以上,学校将按违纪处理,不接受在校住宿。
二、 不能擅自串寝或留宿外来人员,如有特殊情况,须经宿管员批准。
三、 不准在宿舍大声喧哗,不准赌博、酗酒、打架,如有违纪者将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四、 本着相互关心、帮助的原则,寝室长发现同学生病及意外情况要及时报告宿管员或班主任老师。
五、 爱护公物、节约用水,损坏门窗、床铺、备品等要赔偿视情节予以罚款。
六、 注意防火,不准在宿舍点蜡烛及使用各种电热器、酒精炉等。严禁私自拉设电源。
七、 必须准时熄灯(不超过11点半)。严禁熄灯后在宿舍说笑打闹和进行娱乐活动。
八、 保持宿舍整洁、卫生,按规定摆放用品。
九、 住宿生必须在九点钟之前到课室自习(除特殊情况,经老师批准)。
十、 住宿生在校期间,要严格遵守管理条例,听从宿管员和班主任老师管理。屡教不改的学生,将严肃处理,直至取消学籍。
天河电大
2006-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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